河南邦友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经理
手机:
电话:
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农业路口招银大厦1903
新乡财产保全担保,财产保全担保公司不仅当事人之间并不签订担保合同,当事人和人民法院之间也不存在任何担保协议。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立法过于粗糙,各地人民法院的做法并不统一,如有的法院要求当事人必须将与申请保全财产金额相等的现金划入其指定的账户,有的仅要求当事人提供房产或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有的则允许第三人如担保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法官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不难看出,诉讼财产保全虽然也具备担保主债权实现的功能,但诉讼保全担保实质上是当事人的一种民事诉讼行为,其主要权利义务受诉讼法调整,因而《担保法》的许多规范不能适用,并且如果担保人违反法定义务不仅要承担实体上的责任,人民法院还可以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对其采取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新乡财产保全担保,财产保全担保公司